【设施设备专业委员会】工作职能1、接受委托,参与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物业设施设备运行、维护、节能和创新提高等工作,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制定、修订或决策论证,开展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调查研究,提出相关工作建议; 2、建立协会于政府部门的沟通渠道,搭建与会员单位的桥梁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专业技术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诉求,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; 3、协助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,接受会员单位的委托,协助提升技术管理水平; 4、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,开展技术和业务培训,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,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; 5、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,解决会员单位在设施设备管理中的疑难问题,为会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; 6、研究不同物业管理业态设备设施技术,建立设施设备管理信息网络,收集和发布国内外设施设备管理信息资料,开展行业新技术探索,为行业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; 7、配合协会秘书处其他工作的开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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